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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6-02-06 19:06:37

拟对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全厂高参数节能改造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淘汰2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燃煤锅炉(1用1备)、2台50t/h燃气锅炉(已拆除),建设1台9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1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备用)和1台75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将1台燃煤锅炉规模从100t/h提升至130t/h;将1台6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机组提升改造为1台1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1台10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
一、我单位对报送的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提标改建、全厂高参数节能改造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区县(功能区)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本项目公众参与的所有公示照片、公示材料等原件已由我单位存档并妥善保留,若有开云科技有限公司遗失,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贵厅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我单位承诺将及时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 四、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整改、提升、运行和维护,确保在本项目投产前完成“以新带老”改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2026年1月30日 至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